运输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4-04-22
为保证车辆运输安全、高效,规范在此范围内所有运输车辆的运行,结合相关管理制度,针对运输路线的实际特点,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驾驶员要求
1、车辆驾驶员必须经过专业的技能培训并取得相关车辆驾驶证和此从业资格证。
2、对所有新加入运输车辆的驾驶员要进行现场路线的驾驶培训( 原则上不少于3到5天),通过运输车辆管理人员的考核,方可上岗就业。
3、所有运输车辆使用前驾驶员都必须进行启动前的检查,以确保车辆处于安全状态如车辆有故障,未修理好之前不能进行运输任务。
4、驾驶员必须熟悉各路段路况,对特殊路段要有专人指挥。
5、对上下坡路段必须保持有效的安全距离,矿区路段调车、截车两车保持安全间距驾驶员并熟悉各路段警示标志、标牌。
6、遇交叉路口注意鸣笛、减速和突发情况的准备。
7、严禁驾驶员开疲劳车、带病车和酗酒开车,问题车、安全隐患车。
8、定期做好安全教育和培训。